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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安县经济开发区李燕、李海帅和应急管理局陈书军被给予政务处分

来源:成安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10 11:32:19 阅读量:2635

李燕、李海帅、陈书军分别作为经济开发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干部、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工作人员及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在工作中监管不力,未及时排查、发现、排除安全隐患,最终导致企业安全事故的发生。2021年6月,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燕、陈书军政务警告处分,给予李海帅政务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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