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11-23 15:26:04 阅读量:312
2022年和2023年,市场监督管理局漳河店分局在查办漳河店镇东漳河村叶喜福卫生室销售药品不明码标价案和东艾束村吴燕平卫生室销售药品不明码标价案处罚案件中,漳河店分局负责人程少红履职尽责不到位,对卫生室处罚后没有及时安排执法人员对卫生室改正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仅仅是每年都以药品不明码标价问题进行处罚,导致相关卫生室对违法行为没有改正,存在“以罚代管”问题。周社军作为联系漳河店分局的主管领导,在该问题中负有领导责任。2023年11月23日,周社军同志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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