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成安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09 10:52:21 阅读量:580
一、部门职责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县辖乡镇政府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政府颁发的决定、决议、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命程序,决定和取销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县辖乡镇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命程序,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的决定;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监督检查、综合分析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组织实施全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指导和督促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性或重要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和廉政建设专项治理活动;负责管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配合组织部门抓好乡科级班子民生活会的落实。
(六)负责组织、督促、检查、指导对普遍性、倾向性不正之风的纠正工作;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情况,提出纠正措施;承办不正之风典型案件的查处等工作。
(七)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执法监察,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负责承办执法监察事项,并将执法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八)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十)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根据我县实际,草拟有关地方性规定。
(十一)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县辖乡镇政府制定规定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关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乡镇行政监察组织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十二)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管理;考察、审核县辖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组领导干部、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以及县直有关部门的纪委、纪检(监察)组领导干部人选,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支总计(含结转和结余)1614.64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收支各增加676.12万元,增长41.8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搬迁、新增谈话室、增加办案设备、机关环境改造、上级提级巡察工作、信息化建设、留置办案、“两个责任”动态监管平台建设等支出增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614.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4.6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1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5.33万元,占82.70%;项目支出279.31万元,占17.3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支与2018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形成的财政拨款收支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本年收入1614.64万元,比2018年度增加676.12万元,增长41.8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搬迁、新增谈话室、增加办案设备、机关环境改造、上级提级巡察工作、信息化建设、留置办案、“两个责任”动态监管平台建设等支出增大。
2.财政拨款收支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44%(如图4),比年初预算增加41.8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搬迁、新增谈话室、增加办案设备、机关环境改造、上级提级巡察工作、信息化建设、留置办案、“两个责任”动态监管平台建设等支出增大。本年支出161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44%,比年初预算增加459.2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搬迁、新增谈话室、增加办案设备、机关环境改造、上级提级巡察工作、信息化建设、留置办案、“两个责任”动态监管平台建设等支出增大。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14.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1613.66万元,占99.9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98万元,占0.07%.
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14.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773.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535.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4.96万元,完成预算的94.6%,较预算减少0.07万元,降低0.054%,主要是减少开支;实行开源节流。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6万元。本部门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预算减少0.07万元,降低0.054%,主要是减少开支;实行开源节流.
公务用车购置费:本部门2019年度无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部门2019年度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与年初预算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54.35万元。本部门2019年度主要用于办案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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