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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1-24 16:09:37 阅读量:259


成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现将成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县辖乡镇(场)政府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政府颁发的决定、决议、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场)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命程序,决定和取销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县辖乡镇(场)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命程序,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的决定;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监督检查、综合分析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组织实施全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指导和督促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性或重要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和廉政建设专项治理活动;负责管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配合组织部门抓好乡科级班子民生活会的落实。

(六)负责组织、督促、检查、指导对普遍性、倾向性不正之风的纠正工作;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情况,提出纠正措施;承办不正之风典型案件的查处等工作。

(七)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执法监察,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负责承办执法监察事项,并将执法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八)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十)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根据我县实际,草拟有关地方性规定。

(十一)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县辖乡镇(场)政府制定规定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关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乡镇(场)行政监察组织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十二)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管理;考察、审核县辖乡镇(场)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组领导干部、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以及县直有关部门的纪委、纪检(监察)组领导干部人选,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国共产党成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编码是222,内设13个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县纪委监委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等工作;组织起草县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档案管理、保密和信息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工作以及派驻机构人员经费、办案经费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及派驻机构涉案款物保管;负责机关、派驻机构干部职工医疗和卫生防疫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等;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和规范性文件等;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组织、人事工作等。

(2)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县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

(3)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下级纪检监察机构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4)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信访室移送的县管干部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和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监督检查室或审查调查室;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负责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信息化查询平台的管理和使用;协调办理县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工作;负责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健全追逃追赃和防逃协调机制;承担县纪委监委负责的追逃追赃任务等。

(5)第一至第五监督检查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负责联系单位巡视巡察整改落实的日常监督工作;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同时,第一监督检查室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

(6)第六至第八审查调查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下级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

(7)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等。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中国共产党成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人员编制82名,其中领导职数9个。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成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行政

县级

财政拨款

成安县监察委员会

行政

县级

财政拨款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省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成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2023年预算收入为2164.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64.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支出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为216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4.0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649.53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364.5万元,和项目支出150万元,主要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纪检监察事务等。

3、比上年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预算收支安排2164.03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906.52万元,原因本年度项目支出医药费15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364.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室的日常维修、办公用房水电费、邮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3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与去年持平。

 

五、预算绩效信息

第一部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和县委部署要求,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1、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4、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派出机关负责,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的监督,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派出机关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报告,认真负责调查处置,对需要问责的提出建议。

5、支持配合巡视巡察工作。承担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做好巡视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巡视巡察移交的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

6、全面保障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房管基建、安全保卫工作以及派驻机构人员经费、办案经费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及派驻机构涉案款物保管;负责廉政教育基地的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及网络运行维护等。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分项绩效目标

1、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绩效目标: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开展教育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全年实际开展教育活动次数占计划组织活动次数要达到 60%以上。

2、纪检监察系统管理职责绩效目标:加强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组织建设,打造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3、纪检事务管理职责绩效目标:全面保障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房管基建、安全保卫工作以及派驻机构人员经费、办案经费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及派驻机构涉案款物保管;负责办案基地的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及网络运行维护等。综合事务保障率达 80%以上。

4、纪律检查职责绩效目标:维护党纪国法尊严,坚决惩处腐败分子,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纪律审查率、监督检查发现线索处置率和案件结案率达 70%以上。

5、国家监察职责绩效目标: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监察调查完成率、调查发现线索处置率和举报移送立案率达 70%以上。

 

(三)工作保障措施

1、加强支出和绩效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编细编实预算,及早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尽快启动项目,及时支付资金,确保支出进度达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要求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和重点评价工作,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规范财务资产管理。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严格审批程序。搞好资产清查,加强固定资产登记、使用和报废处置管理,做到支出合理,物尽其用。

3、加强内部监督。加强内控管理,严格审核、监督重大支出决策程序,审核政府采购、资产处置等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配合做好审计、财政监督等外部监督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4、加强宣传培训。强化预算绩效意识,进行预算绩效宣传,促进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强调查研究,提出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建议。

 

第三部分  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和县委部署要求,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1、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4、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派出机关负责,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的监督,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派出机关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报告,认真负责调查处置,对需要问责的提出建议。

5、支持配合巡视巡察工作。承担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做好巡视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巡视巡察移交的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

6、全面保障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房管基建、安全保卫工作以及派驻机构人员经费、办案经费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及派驻机构涉案款物保管;负责廉政教育基地的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及网络运行维护等。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分类绩效目标

1、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绩效目标: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开展教育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全年实际开展教育活动次数占计划组织活动次数要达到 60%以上。

2、纪检监察系统管理职责绩效目标:加强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组织建设,打造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3、纪检事务管理职责绩效目标:全面保障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房管基建、安全保卫工作以及派驻机构人员经费、办案经费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及派驻机构涉案款物保管;负责办案基地的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及网络运行维护等。综合事务保障率达 80%以上。

4、纪律检查职责绩效目标:维护党纪国法尊严,坚决惩处腐败分子,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纪律审查率、监督检查发现线索处置率和案件结案率达 70%以上。

5、国家监察职责绩效目标: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监察调查完成率、调查发现线索处置率和举报移送立案率达 70%以上。

(三)工作保障措施

1、加强支出和绩效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编细编实预算,及早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尽快启动项目,及时支付资金,确保支出进度达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要求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和重点评价工作,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规范财务资产管理。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严格审批程序。搞好资产清查,加强固定资产登记、使用和报废处置管理,做到支出合理,物尽其用。

3、加强内部监督。加强内控管理,严格审核、监督重大支出决策程序,审核政府采购、资产处置等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配合做好审计、财政监督等外部监督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4、加强宣传培训。强化预算绩效意识,进行预算绩效宣传,促进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强调查研究,提出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建议。


1、安若松工伤医药费绩效目标表

绩效目标

1.目标内容1安若松医药费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描述

指标值

指标值确定依据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年度完成情况

年度完成情况

≥98%

年度完成情况

质量指标

服务态度

服务态度

≥98%

服务态度

时效指标

资金支付时限

资金支付时限

1年

资金支付时限

成本指标

不涉及

不涉及

≥97不涉及

不涉及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96%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工作完成率

工作完成率

≥98%

工作完成率

生态效益指标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办理满意度

办理满意度

≥98%

办理满意度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成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具体内容见下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222成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单位:万元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采购物品名称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政府采购金额(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2023年  预留中  小微企  业份额

项目名称

预算    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

单位    资金

财政拨    款结转

非财政    拨款结    转结余

合计

10






10









日常公用

0.6

碎纸机

A0999

5

0.12

0.6

0.6








日常公用经费

4

办公家具椅

A0999

20

0.2

4

4








日常公用经费

2.8

空调

A0999

3

0.93

2.8

2.8








日常公用经费

2.6

复印机

A0201060199

4

0.65

2.6

2.6








注:同一采购目录序号的物品,其单价会因配置规格不同而变动,均符合资产配置标准。涉密采购事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国有资产信息

成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含所属单位)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261.3088万元(详见下表)。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10万元,已按要求列入政府采购预算,详见政府采购预算表。

 

部门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222成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截止时间:2023-12-31

项   目

数量

价值(金额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

1261.3088

1、房屋(平方米)


939

其中:土地(平方米)


90

2、车辆(台、辆)

5

45

3、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



4、其他固定资产

125

187.3088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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